• 您好,欢迎来到网商汇!
  • 登录
  • 注册
  • ,还可以通过
  • 使用QQ登陆使用新浪微博登陆使用微信登陆
  • 登录

找产品 找求购 找公司

发布供求信息
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企业资讯 > 关于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专项检查的通知

关于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专项检查的通知

2019/7/3 14:35:29  

安监总厅煤装〔2012〕129号

各产煤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,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,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,有关中央企业:

为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(以下简称“六大系统”),经研究,决定于2012年9月下旬至11月组织开展“六大系统”专项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(一)矿井是否按照《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完善基本规范(试行)》(安监总煤装〔2011〕33号)的要求,完成了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、压风自救系统、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。

(二)煤矿企业是否按照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》(AQ1029-2007,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的要求,建设完善了监测监控系统,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、温度、风速等的动态监控,甲烷、馈电、设备开停、风压、风速、一氧化碳、烟雾、温度、风门、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、地点和位置是否符合《规范》要求。

(三)煤(岩)与瓦斯(二氧化碳)突出矿井以及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、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,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国家煤矿安监局《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的通知》(安监总煤装〔2010〕146号)、《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安监总煤装〔2011〕15号)和《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安监总煤装〔2012〕15号)等文件精神及要求,建设了符合实际、经济实用、安全可靠的紧急避险系统。其他煤矿是否按要求组织建设紧急避险系统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。阶段(9月下旬至10月中旬),由煤矿企业自查;第二阶段(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),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、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检查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将此次检查作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23号)中建设完善“六大系统”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,结合实际,由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,组织专业力量,认真开展检查工作。

(二)煤矿企业要组织做好自查工作,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确保监测监控系统、人员定位系统、压风自救系统、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符合有关规定要求,并运行正常、稳定可靠。要加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,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。

(三)加大执法力度。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,要责令其限期整改,到期未完成整改的,责令停产整顿。

(四)检查结束后,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,编写检查报告(主要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,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、处理意见,加快推进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完善工作的建议等),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。

行业标签:

关于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专项检查的通知
上一篇: K3甲带给煤机配件锰钢甲带800*5040
下一篇: 供应进口安捷伦66319D 直流电源

推荐企业

网商汇-中国免费发布信息平台、优秀B2B电子商务网站,汇集海量免费企业黄页信息、供求信息,企业可以免费发布信息、免费发布供求信息、免费发布求购信息。网商汇免费发布信息网是帮助企业网络销售产品、免费发布信息、免费刊登黄页、免费网站推广的首选免费信息发布平台,而且各地区有分站,推荐北京免费发布信息、上海免费发布信息、广州免费发布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