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您好,欢迎来到网商汇!
  • 登录
  • 注册
  • ,还可以通过
  • 使用QQ登陆使用新浪微博登陆使用微信登陆
  • 登录

找产品 找求购 找公司

发布供求信息
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企业资讯 > 好消息!《民法典》正式施行,散户货车肇事,挂靠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

好消息!《民法典》正式施行,散户货车肇事,挂靠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

2021/1/12 11:16:10  

在货运行业大家都知道,个体运输车辆都是花钱挂靠到运输公司。那如果个体货运车肇事,挂靠公司要不要担责?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民法典》第1211条中,也有了明确的规定:“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”。

微信图片_20210112091949.jpg

2015年8月,济广河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杨某和郭某下车在应急车道检查维修车辆时,被徐某驾驶的牵引车碰撞,造成二人死亡。经有关部门认定,徐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杨某的家属便将肇事司机徐某以及实际车主杨某强、某汽车运输公司以及**公司一并进行起诉,要求承担赔偿责任。肇事车辆是车主杨某强以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,向一家汽车运输公司购买的,杨某强与汽车运输公司约定:只能以车主(的杨某强)名义与他人签订运输合同,该汽车运输公司不参与运输收益分配。一直到事发前,肇事车辆都使用的是该公司的运营证在跑运输,而且以公司名义为车辆购买了**,实质上已经形成了挂靠关系。而根据1月1日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1211条中,也有了明确的规定,“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”。

《民法典》的这一明确规定,也提醒有关公司:设立挂靠制度不是为了为难货车司机,而是为了方便管理,作为挂靠公司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,只有划清责任范围,才能让挂靠公司规范运营。

内容来源:卡团


行业标签:

散户货车
上一篇: 美林汇集成墙板VS传统装修
下一篇: 沼渣沼液斜筛式固液分离机组成及运行、自动冲洗装置

推荐企业

网商汇-中国免费发布信息平台、优秀B2B电子商务网站,汇集海量免费企业黄页信息、供求信息,企业可以免费发布信息、免费发布供求信息、免费发布求购信息。网商汇免费发布信息网是帮助企业网络销售产品、免费发布信息、免费刊登黄页、免费网站推广的首选免费信息发布平台,而且各地区有分站,推荐北京免费发布信息、上海免费发布信息、广州免费发布信息。